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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为试点城市的程序: 一、试验城市: 1. 试点城市向联盟秘书处提交标准试验方案并由秘书处审核; 2. 秘书处安排智库专家进行现场调研并出具审核报告,提交理事会受理; 3. 秘书处组织理事会针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试点方案进行审 阅,经 2/3 以上成员认可后提交主席; 4. 联盟主席签批通过后授牌成为试验城市。 二、示范城市: 1、试点城市需向 ISO/TC268 进行三次报告实践工作进展; 2、试点城市需组织一次至少三名 ISO/TC268 专家在场的现场检查; 3、试点城市需向秘书处提交一次试验报告,并对标准提出需求和改进意见; 4、秘书处组织智库专家审核并提交理事会受理; 5、秘书处组织理事会针对报告进行审阅,经 2/3 以上成员认可后提交主席; 6、主席签批通过后授牌成为示范城市。 三、认证城市 由联盟指定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|